关于申请补录202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
作者:王宇彤
初审:
李小曼
终审:
袁一民
来源:教育教学部
发布时间:2026-02-11 14:56:20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的,可在当年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后,于下一年度补学。”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于2026年1月份更新上线后,系统临时开通了2026年补学报备路径,因特殊原因未在2025年度完成学分要求的,请于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补学报备,逾期不补。
具体补学路径见文件。
若有问题,请联系教育教学部 王宇彤
联系电话:88824116
继教学分补学操作流程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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